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所有劳动者而言,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重大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配合市场化取向的一系列经济改革,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尤其是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使得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等项目在内的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此外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改革方案》明确,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经进入到一个相对崭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