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执法检查权的确立过程
一、引言
二、现行宪法的设计-一对守法的自信憧憬,将执法视为地方事务
(一)未明确赋予最高权力机关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
(二)监督法律实施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的职责
三、执法不严作为问题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1982-1985年)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专注于本职工作
(二)执法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三)要求干预的呼声出现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初步回应
四、制度性尝试的初期(1986-1992年)
(一)政治压力持续升温
(二)执法检查成为主要的制度回应
(三)正名行动、强化组织、制度化规划与早期实践
(四)早期实践
五、制度化的初步尝试和执法检查实践的深入开展(1993-1998年)
(一)制度化的初步尝试
(二)执法检查实践的深入开展
(三)弊端初显,争鸣声起
六、及时纠偏、稳健实践,正式成为法定监督形式(1999-2006年)
七、结语
第二章 执法检查如何确保依法行政
一、引言
二、执法检查的法定功能
三、法定功能的发挥与派生功能的嵌入
(一)行为规训:确保具体执法义务的履行
(二)政策引导:影响对执法优先次序的裁量
(三)组织配置:督促建立更有效的执法体制
(四)预算供给:督促提供经费及执法条件的保障
四、小结
第三章 执法检查对审判权运行的影响
一、法定功能及其边界
二、涉及法院的执法检查主题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执法检查的态度
三、执法检查对审判权运作的具体影响
(一)影响司法政策的制定
(二)倡导建立办案协调机制
(三)推广审判经验
(四)关注审判权的运行条件
(五)监督个案的处理
四、小结
……
第四章 执法检查对央地关系的形塑
第五章 执法检查作为完善法律的制度途径
第六章 执法检查的政策功能
第七章 余论:柔性监督、监督理念及制度前瞻
前期成果
参考文献
后记
相关制度规范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