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贵州贵定县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为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2018年入选上海市“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研究方向为海洋法、国际公法理论、极地法、国际环境法、军事法。2006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实习,曾在美国奥尔巴尼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和冰岛Stefansson Arctic Institute担任访问学者。代表专著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法》《琉球地位——历史与国际法》。在。Marine Policy、Arctic Yearbook、《当代法学》《外交评论》等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30余篇中英文论文,为《人民日报》(海外版)、《环球时报》、The Diplomat等撰写时评十余篇。获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上海市哲社规划一般项目等十余项科研资助。撰写的多篇政策要报获上级采纳或批示。主讲《国际公法》《海洋法》《国际争端解决法》等课程,《国际公法》在2013年获“上海市全英文示范课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