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诗歌已被读图时代的影像挤向边岸,缪斯之神陶冶心灵的光晕已黯然失色。作为文学的一种形式,诗歌本来就具有其他文体不可替代的优势,其丰沛的情感体验、高雅的审美品位、华美的音节韵律,曾燃起多少文人墨客心头激荡的情思,曾带给读者多少美好的享受和愉悦,为人类搭建起了一个缤纷绚烂的人文精神驿站和心灵家园。就诗的本质而言,诗歌是诗意存在的家园,是文化积淀的结晶,是生命光辉的灼射,是人类情感喷发的形式,是人类文明和智慧的象征。诗歌是各式文学长河里叫声永远清脆的夜莺,诗歌是文化花园里怒放不衰的玫瑰。诗歌是语言的皇冠,是黑夜里闪烁的明灯。因此,诗歌的神圣使命是让诗意拥有一个固定的家园与故乡:诗意可以离开诗歌去云游四海,可以远赴哲学与宗教之中去寻亲,也可以近趋小说、散文与戏剧之中去访友;诗意可以上摩云天随风逐雾,也可以下入红尘依凡就俗……诗意就是这样一种云来鹤往的东西,但有一个永远属于它的老家:诗歌。柏拉图曾断言,存在着一种有诗神凭附而来的“迷狂”:“它凭附到一个温柔贞洁的心灵,感发它,引它到兴高采烈神飞色舞的境界,流露于各种诗歌……”。他还说:“若是没有这种诗神的迷狂,无论谁去敲诗歌的门,他和他的作品都永远站在诗歌的门外,尽管他妄想单凭诗的艺术就可以成为一个诗人。”在诗歌创作中,确实存在着“感兴”诗人而令他兴高采烈与神飞色舞的因素,但并不是神的力量,而是遗传禀赋的自然流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