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约瑟夫·威灵(Hans Josef Wieling),1935年生于德国普鲁士邦莱茵省的埃森,1957年至1961年于明斯特大学攻读法学,1967年以博士论文《中世纪至德国民法典时期的利息和私人罚金》在明斯特大学获博士学位,1971年以大学授课资格论文《罗马法中的遗嘱解释》在慕尼黑大学取得民法、罗马法和近代私法史的大学任教资格(venia legendi)。自1977年至2004年荣休为止,一直担任特里尔大学民法、罗马法和近代私法史教席教授,其间于1988年至2000年兼任科布伦茨州高等法院第二庭法官,并于1992年被匈牙利米什科尔茨大学授予荣誉博士称号。 代表著作有《物权法(卷一):物、占有和动产法》(1990;第二版2006)、《物权法》(1992;第五版2007)、《不当得利法》(1994;第四版2007)、《万民法和市民法中对奴隶状态的论证》(1999)等。译者简介: 薛启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山东临沂人。2000年至2012年先后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学士、文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和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其间于2010年在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学习。2012年至2016年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