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0年第12辑,总第192辑)》刊登了其中部分内容(下辑继续刊登)。为进一步规范责任保险经营行为,保护责任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责任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了《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0年第12辑,总第192辑)》刊登了《办法》及其解读文章。《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0年第12辑,总第192辑)》刊登的《江苏万奇电器集团(盱眙)有限公司诉江某玲等股东清算责任案》的裁判表明: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相关人员行为导致债务人无法清算或者存在损失,该损失属于债务人财产。债务人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债权人无权起诉债务人相关人员用债务人财产向其个人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破产管理人未请求债务人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归入债务人财产,个别债权人亦未代表全体债权人提起该诉讼,则债务人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个别债权人有权代表全体债权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提起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