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需要反映社会现实,刑法也不例外,作为一门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法,其“立改废”等每一个变化都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密不可分,而刑法理论更要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提供支撑。由于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对中立帮助行为的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中立帮助行为表现出一种茫然与漠视的态度。同时,社会现实中却不断出现一些案件,让我们不得不去审视立法和司法在该问题上的滞后与不足。上述立法、司法问题需要刑法理论有所担当,而无论从中立帮助行为的存在体系还是从刑法概念精细化发展的沿革来看,对中立帮助行为的探讨都离不开共同犯罪、帮助犯、帮助行为等核心术语,离不开如行为理论、犯罪本质理论、共犯的本质、犯罪参与体系等关键问题,更离不开刑事立法、现实社会和网络空间等研究背景。合理地认定和对待中立帮助行为,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划定合理范围,并提供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