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交代研究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等基本内容,以此展开对于正文的研究。第一章“行政法视野中的行政效能”:分析国家职能的变化和公共行政的新样态,探索行政法功能转向,突破以司法中心为导向的行政法学传统体系格局,回应行政法学促进行政目标、任务高效实现的需求。第二章“行政执法效能不足之现状及原因”:行政执法效能呈现出严重不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增多、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执法不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其原因主要在于执法体制的碎片化、执法结构的复杂性、执法资源的有限性、执法程序制约性等方面。第三章“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立法,提升执法效能的必要性”:主要解决“为何程序机制能够解决行政效能”的问题;以提升执法效能作为立法目的,回应现实的需求。第四章“行政执法效能的外部程序保障机制”:执法资源的有限性与行政事务的繁杂,客观上要求通过执法程序类型化构建程序制度,以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因此,应当区分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实现行政效能与权利保障的协调与平衡。第五章“行政执法效能的内部程序机制”:在内部程序机制上,着力于通过内部程序机制解决碎片化执法体制引起的执法效能问题。同时,塑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文化与环境,在当前也是非常现实和迫切的问题。第六章“行政执法效能的信息化程序保障机制”:借鉴当前域外程序立法及我国地方程序立法中有关信息化程序的规定,对于我国行政执法的信息化程序立法提出具体的建议,以此推动和促进执法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