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的法理》一书集中了陈瑞华教授近二十年来学术研究的成果,是一部研究刑事诉讼理论的奠基之作。该书对刑事诉讼法学的范畴和体系、诉讼价值理论、诉讼构造理论、诉讼形态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合作性司法理论、辩护理论作出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该书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注重刑事诉讼研究的概念化,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命题。作者经过多年的学术耕耘,提出了多个得到法学界承认的概念和命题,如针对程序性违法现象,提出了系统的“程序性制裁理论”;根据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情况,提出了“案卷笔录中心主义”“新间接审理主义”“彻底的事实审”等理论命题;根据中国协商性司法改革的进展,提出了“私力合作模式”和“公力合作模式”的理论;针对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经验,提出了“独立辩护理论”“有效辩护理论”和“协同性辩护理论”;等等。这些概念和理论命题的提出,大大丰富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对这一学科的长远发展具有奠基作用。二是运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注重“从经验到理论”,强调理论来自于制度和实践,但又要到实践中得到验证。作者摒弃了“从西方到西方”的研究路径,注重研究中国问题,从中国的法制经验中发现规律,提炼出理论命题。三是具有问题意识,将诸多制度问题上升到理论问题。不拘泥于制度的建构和对策的提出,而是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解释力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