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编继受民法学的历史理论
第一章继受法学的历史脉络
一、 日本法的混合法系性格
二、 我国台湾地区法学的战后发展
三、 结语:方法比母法更重要
第二章继受法学的学术生产
一、 易代之风
二、 体殊用别
三、 理实其融
四、 化洋为我
五、 点面风神
六、 尾音
第三章继受法域的案例教学
一、 鉴定式教学的下一步
二、 法教义学功能对案例教学的影响
三、 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定位
四、 我国案例教学类型的选择与组合
五、 结语
第四章继受法域的法例关系
一、 法学的敦煌
二、 直虹与长星
第二编公私法接轨的理论与实践
第五章从基本权理论看法律行为阻却生效要件体系
一、 法律行为阻却生效要件的困境
二、强制性规定的操作方法
三、 公序良俗条款的操作方法
四、 余论:以案例法方法支撑跨法域释义学
第六章从基本权理论看行政行为对法律行为效力的作用
一、 公权力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体系盲点
二、 法律行为效力评价体系的再深化
三、 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行政行为作用类型
四、 行政行为依据规范的合宪合法性控制
五、 结语
第七章论行政协议变更解除权的性质与类型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行政协议变更解除权的体系构成
三、 变更解除的诉讼类型与规范适用
四、 结论:打通行政协议的任督二脉
第八章行政协议诉讼类型的区分、融合与转换
一、 问题的所在
二、 行政行为与行政协议的关系
三、 诉讼类型的区分与整合
四、 结论
后记民法学的多元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