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是指教师个人或群体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是政治与职业权力、经济收入、社会声望、文化资本等指标的综合反映。《我国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研究》借鉴国内外关于社会分层的标准和教师的职业特点,建立衡量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体系,从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专业地位三个维度进行测量。通过对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发现,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总体上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但是在教师群体内部出现了明显分化,造成了教师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政治地位方面,教师的政治权利相对较高、政治参与不足,东部地区教师、城市教师、男性教师以及***示范性普通高中教师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参与状况相对较好;经济地位方面,教师收入水平居中,东部地区教师、城市教师、男性教师以及重点学校教师的经济地位相对较高;专业地位方面,被调查教师受教育程度和专业知识技能基本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东部地区、城市教师、男性教师以及重点学校的专业地位相对较高。基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国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研究》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进一步围绕教师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聘任制、教师惩戒权、教师绩效工资、教师职业道德、特殊群体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等问题和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国际比较开展专题研究,提出了应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公务员制度、应在充分考量教师职业公共性基础上科学设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聘任合同应适用公法控制与规范、应适用公法规则对惩戒权进行实体和程序上的规范等重要观点,可为相关政策法律的完善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