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授予,有力促进了深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了大量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继续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以立法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双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本书致力于对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实施路径进行研究,研究重点包括:一是全面梳理深圳特区法规体系并总结实施成效;二是加强深圳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研究,从立法理论上厘清特区立法变通的含义、程序和边界;三是完善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机制;四是研究综合授权改革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关系,探索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与经济特区立法“双轮驱动”、互促互进的创新路径;五是分析重点领域改革需要特区立法解决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进一步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创新完善配套实施机制的对策和建议。相关成果可以为深圳以特区立法权为法律武器,充分释放“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提供决策支撑,亦可为全国其他经济特区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保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