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自由论》是格劳秀斯在法学领域出版的第一部著作,反映了格劳秀斯反对葡萄牙和西班牙瓜分海洋和垄断贸易,主张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代,该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学术研究价值。《海洋自由论》的中心思想是“海洋自由”。格劳秀斯通过对各种理论和观点的分析、论证和辩驳,雄辩地说明海洋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也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 海洋向所有国家、民族和个人开放,任何国家、民族和个人都有在海上进行航行和贸易的自由; 海洋是大自然创造的全人类的共有物,任何国家、民族或个人都不能根据时效或习惯取得对它的所有权。格劳秀斯站在新独立的荷兰国家和荷兰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通过对“海洋自由” 理论的阐述,以实现打破葡萄牙和西班牙对东方海上航行和贸易的垄断、促进荷兰在东方的商业和殖民扩张的目的。客观地讲,格劳秀斯“海洋自由”的观点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有利于推动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