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成果被运用于司法审判活动中的事实认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方式便是司法鉴定。然而,鉴定人应当如何遴选、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如何开展,尤其是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单位的鉴定委托,该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应当如何规范?这是司法鉴定领域中一直存在争议且没有答案的问题。本书将司法鉴定委托行为界定为民法上的合同行为,属于法律服务合同。从司法鉴定合同的概念、特征等基本法律问题入手,在明确司法鉴定服务合同法律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司法鉴定服务合同的内容、形式、相关义务、违约责任承担以及投诉处理等,尤其是明确了鉴定人的专业注意义务的内容,这既有利于在法律理论层面解决司法鉴定的有关问题,又有利于在实践层面规范司法鉴定委托行为。本书对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实施行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可以帮助读者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鉴定意见质证、认证以及采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