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壁,是指题写在山崖、洞窟、粉壁、门障等建筑实体或天然壁面上的书迹。二、《陇南金石题壁萃编(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精装)》内容以金石、题壁为大宗,旁及部分代表性砖铭、简牍、瓦当、钱币、玺印、封泥、兵器等。三、录文起于商代,止于清代(清代仅选录部分),分列九编;存目起于商代,止于民国,置于末编,名为“附录”。四、编次以年代早晚为序,不拘类别。其中内容相关、年代相近篇目即相接而录,不拘年月。有年月者,以年月为次;无年月而可推定年代者,即以推定年代为次;无年月而可推定朝代者,即附其朝之末。五、收录范围以陇南八县一区为主,地域适当向周边扩展,个别篇目旁及陇南邻县——陕西凤县、略阳,甘南舟曲,四川九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