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一、使用“残障人”的缘由
二、国家是保障残障人受教育权实现的首要责任人
三、从国家义务角度研究权利保障问题的优势
第二章 残障人受教育权与国家义务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残障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依据与内涵
一、残障人受教育权的产生及其法律依据
二、残障人受教育权的含义、属性与特征
第二节 残障人受教育权实现的可能性与意义
一、残障人受教育权实现的可能性
二、保障残障人受教育权的意义
第三节 国家承担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义务的理论依据
一、国家正当性理论
二、福利国家理论
三、人权保障理论
四、平等理论
第三章 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体系
第一节 国家义务体系的划分依据
一、国家与国家义务
二、国家义务体系的划分种类及其评价
三、基本权利的功能与国家义务
四、依据功能理论划分国家义务体系的合理性探讨
第二节 功能视域下残障人受教育权的内容
一、防御权功能下的残障人受教育权内容
二、受益权功能下的残障人受教育权内容
三、客观价值秩序功能下的残障人受教育权内容
第三节 功能视域下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体系
一、防御权功能下的国家尊重义务
二、受益权功能下的国家给付义务
三、客观价值秩序功能下的国家保护义务
第四章 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义务内容与分担
第一节 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尊重义务内容与分担
一、国家尊重义务的内容
二、国家尊重义务在国家机关的分担
第二节 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给付义务内容与分担
一、国家给付义务的内容
二、国家给付义务在国家机关的分担
第三节 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保护义务内容与分担
一、国家保护义务的内容
二、国家保护义务在国家机关的分担
第五章 我国残障人教育保障的发展状况
第一节 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政策主导期
二、普通法律规范期
三、专项立法期
四、依法治理期
五、全面发展期
第二节 我国残障人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状况
一、义务教育得到较大发展
二、职业教育获得较快发展
三、高等教育数量逐步提高
第三节 我国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现状
一、残障人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加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增多,办学条件改善
四、特殊教育在校生人数增多,教育规模加大
五、融合教育比重加大,发展速度加快
六、教师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第六章 我国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我国残障人教育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残障人教育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二、基本原则与程序条款缺失
三、教育选择权规定不足
四、高等教育招生范围限制较大
第二节 残障人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
二、义务教育质量有待提升
三、非义务教育发展速度缓慢
四、特殊教育经费增长,但分配不均衡
五、教师培养与培训效果有待提高
六、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第三节 我国残障人受教育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选择权利缺失,国家尊重义务履行不足
二、具体执行依据匮乏,国家给付义务落实不佳
三、程序等保障制度缺失,国家保护义务履行不足
第七章 政府履行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职责评估指标体系
第一节 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的缘由与基本立场
一、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的缘由
二、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立场
第二节 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与方法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
第三节 评估指标体系的来源依据与具体内容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来源依据与构建依据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框架内容与选取缘由
第四节 评估指标的权重、测算方法及其应用展望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权重测算步骤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测算方法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展望
第八章 我国残障人受教育权保障义务的完善措施
第一节 完善残障人教育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
一、明确残障人教育立法的价值取向
二、健全残障人教育法律体系
三、建立权利与福利混合的立法模式
四、确立符合我国实际的残障人教育理念
五、改称“残障人”,扩大保障范围
第二节 完善国家尊重义务的具体措施
一、规定残障人及其监护人的知情权
二、规定残障人及其监护人的参与权
三、规定残障人及其监护人的决定权
第三节 完善国家给付义务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
二、完善“零拒绝”与不得非法拒绝入学的原则
三、明确特殊教育经费分配标准,合理分配资金
四、规定学校设立原则、加大资源班建设、完善送教
上门服务
五、规定合理便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