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生达,1965年1月出生,湖南沅陵人,湘潭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政府法制工作30年,有政府立法、依法行政指导、行政执法监督等多岗位工作经历,参与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湖南省“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起草,参与《行政程序基本理论》(副主编)、《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释义》等书的撰写。现为湖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冉义,1984年6月出生,湖北利川人,湖南大学法学硕士,曾在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2014年进入政府法制系统,先后从事依法行政指导、行政复议应诉、政府重大合同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现为湖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干部。2019年12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