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统一正确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对标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全面清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决定废止的116件。另外,对2011年以来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2件案例不再参照适用。本合辑重点收录了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修改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两部新制定的司法解释及其解读文章,希冀对读者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