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名誉院长。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资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教授于1988年至2002年任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至2012年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起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厉以宁教授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著书多部,并发表了大量文章,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他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理论,并对“双重转型”进行理论探讨,另外还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