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精神,全面反映我国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发展状况,方便国内外各界了解中国城乡建设全貌,我们编辑了《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和《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中英文对照本,每年公布一次,供社会广大读者作为资料性书籍使用。二、《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2020》,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2020年及历年县城建设统计数据编辑。全书共分12个部分,包括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县城人口和建设用地、县城维护建设财政性资金收支、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县城供水、县城节约用水、县城燃气、县城集中供热、县城道路和桥梁、县城排水和污水处理、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县城园林绿化。每部分均包含分年度、分地区、分县城数据。三、本年鉴统计范围为县城:(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城关镇);(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四、本年鉴统计了1479个县和16个特殊区域。9个县没有数据,河北省邢台县、沧县,山西省泽州县,辽宁省抚顺县、铁岭县,河南省安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和田县等8个县,因与所在城市市县同城,县城部分不含上述县城数据,数据含在其所在城市中;福建省金门县暂无数据资料。16个特殊区域包括河北省曹妃甸区、白沟新城,山西省云州区、太谷区,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湖南省望城区、南岳区、大通湖区,海南省洋浦开发区,贵州省六枝特区、水城区,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青海省海北州府西海镇、大柴旦行委。五、本年鉴数据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