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构编制史是研究国家机构、职官与职能发展变化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国家机构编制主要围绕如何巩固王权、皇权等政权而不断发展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国家中枢机构的不断调整上。当皇权与相权产生矛盾,当相权对皇权构成威胁时,皇帝就会将身边的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由内官推上前台,使其逐步变成国家的中枢机构。当这一中枢机构对皇权构成威胁时,又会被新的中枢机构所取代。地方政权也是同样。在地方政权高一级的机构出现尾大不掉从而对中央政权构成威胁时,统治者就会加以调整。当调整失败,皇帝也就会被取代。在地方机构编制中,县一级政权机构之所以延续两千余年不变,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对皇权构不成威胁。国家机构编制围绕皇权而不断变化调整,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机构编制史的一条规律。中国机构编制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完善、由粗放到健全、由不规范到规范、由不统一到统一、由没有章法到有章可循的历史演进过程。同时也经历了由精简到膨胀、由膨胀到精简的不同发展时期。总的来说,在中国机构编制发展史上,绝大多数朝代基本上都遵循了国家机构编制精简的原则。历代统治者都能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只有国家机构编制精简,才能减少国家的财政开支,才能降低百姓的负担。国家财政负担减少了,老百姓的负担减轻了,国家政权才能巩固。在中国机构编制史上,也出现过两个机构编制膨胀期,分别是魏晋南北朝与元朝时期。其他时期虽然也有机构膨胀,但不是主流。先秦夏商周三代特别是周代,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行使国家职能所必需的职官,但还没有像秦汉时期那样,有规范和法制性的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春秋战国时期的各个诸侯国,虽然设立了诸多机构与职官,但是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缺少法定性。秦汉政权的建立,使得中国机构编制走上了法制轨道。中央机构编制是三公九卿制度,地方机构编制是郡县制度。无论是三公九卿制度,还是郡县制度,都已经具有法定性,并得到了严格遵守。这一时期国家机构编制的特点就是实行精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