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主体等术语详解
第一节 监委管辖的主体范围
第二节 公职人员
一、监察法规定
二、监察机关管辖罪名
第三节 国家工作人员
一、刑法规定
二、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从事公务的认定
(二)委派的认定
(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
第四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法律规定
二、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立法解释中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二)司法解释等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第五节 单位犯罪
一、刑法规定
二、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单位的认定
(二)单位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三)单位犯罪中的责任认定
(四)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如何处理
第六节 其他术语
一、共同犯罪
(一)刑法规定
(二)主犯、从犯的从宽政策把握
二、公共财产
(一)刑法规定
(二)公共财产的认定
三、司法工作人员
(一)刑法规定
(二)司法工作人员的认定
四、违反国家规定
(一)刑法规定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五、以上、以下、以内的界定
第二章 贪污侵占类罪名释义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节 贪污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认定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三)共犯的认定
(四)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五)非法占有的认定
(六)贪污罪中特定款物的范围
(七)国家出资企业案件中贪污罪的认定
(八)收受交易对方给予的回扣、手续费等是构成贪污罪还是受贿罪
(九)如何区分贪污罪还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十)如何区分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十一)如何区分贪污罪还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十二)以单位名义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索要“赞助费”并据为己有的定性
(十三)将个人损失转嫁给国有单位的行为的定性
(十四)内外勾结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政府补助款等的行为定性
(十五)价值无法鉴定的情况下贪污数额的认定
(十六)截留收入中有单位应给的奖励款是否从贪污的数额中予以扣除
(十七)如何认定“小金库”性质的公司为单位所有还是个人所有
(十八)其他法律适用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职务侵占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认定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三)本单位财物的认定
(四)共犯的认定
(五)国家出资企业案件中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六)其他法律适用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章 挪用类罪名释义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节 挪用公款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三)共犯的认定
(四)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的认定
(五)挪用公款罪中特定款物的范围
(六)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计算
(七)其他法律适用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挪用特定款物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中特定款物的范围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节 挪用资金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二)其他单位的认定
(三)其他法律适用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四章 受贿罪、行贿罪罪名释义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节 受贿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三)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
(四)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五)财物的范围
(六)特定关系人的范围
(七)共犯的认定
(八)领导秘书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利后收受财物是直接受贿还是斡旋受贿
(九)感情投资型受贿的认定
(十)受贿后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受贿后退还的处理
(十一)以借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行为的认定
(十二)以交易、投资、赌博、劳务报酬等形式受贿的认定
(十三)其他法律适用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行贿罪
一、犯罪主体
二、刑法规定
三、重点、疑难问题界定
(一)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二)财物的范围
(三)行贿罪的认定
(四)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之间如何区分
(五)行贿罪与民事赠与的区别
(六)行贿罪的既、未遂认定
(七)行贿罪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适用免予处罚
四、定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二)定罪量刑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