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编基础理论概述
一、什么是环境
二、什么是公益诉讼
三、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四、哪些主体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一)承担部分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二)检察机关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三)社会组织享有法定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区别与衔接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区别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衔接
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关系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联系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区别
(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衔接
七、我国现行制度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规则有哪些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支持起诉制度
(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申请参加诉讼制度
(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专家辅助人制度
(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
(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预防性责任
(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费用承担
(八)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管理
(九)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
(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替代性修复
(十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编典型案例及实务精要
第一章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案例1社会组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判断标准
——中国绿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腾格里沙漠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起算点的认定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某等4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社会组织不具备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二章破坏生物多样性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对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环境存在重大风险的未开工项目的“预防性”公益诉讼
——中国绿发会诉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对区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的“预防性”公益诉讼
——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非法捕捞、收购、贩卖水产品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害应承担环境侵权连带责任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因同一行为已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刘某、詹某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三章大气污染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未依法防治废气的行为与大气环境污染因果关系的认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诉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违法排放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诉德清明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设立专项慈善信托管理被告支付的环境公益信托资金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案例5通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方式承担替代修复责任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诉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6未实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年检神器”销售商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中国绿发会与深圳市速美环保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第四章水污染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污染物排放点的水质达标不意味着没有环境污染损害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被告投入的污染治理或废物循环利用资金可冲抵环境修复费
——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不具备环境损害鉴定资质的教育科研机构所作的鉴定报告可作为定案依据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不能仅凭生产废水超标排入市政集污管网即认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
——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新昌县和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5畜禽养殖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6就同一污染行为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合并审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五章固废/危废污染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鉴别须遵守标准的鉴别程序
——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优立光学眼镜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违法处置危废的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诉吉林市双嘉环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同时诉求环境修复费与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不属于对同一事实的重复主张
——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诉李某某、苏某某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以提供环境公益劳动的方式承担替代修复责任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协会诉王某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5在刑事案件中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代表其不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宁波高新区米泰贸易有限公司、郎溪华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第六章噪声污染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噪声污染行为人应采取整改降噪措施对噪声污染源进行改造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七章土壤污染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环境修复费可参考环境技术专家的意见确定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某、随某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企业对其搬离前占用场地的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
——自然之友、中国绿发会诉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八章海洋环境污染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为污染行为人提供工具、场所等帮助的应承担环境侵权连带责任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诉彭某某、冯某某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采用专家“分散评估+集体论证”的方法确定环境损害及修复费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邢某某、宁波贤德颐贸易有限公司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九章破坏土地及资源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非法占用、使用农用地导致耕地破坏的应承担破坏土地资源的环境侵权责任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诉银盘山砂石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采矿权转让后的受让方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
——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诉谢某某等4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未经许可砍伐山场林木应承担破坏森林资源的环境侵权责任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诉连某侵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十章其他类型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案例1破坏自然保护区(湿地)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石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石柱县鸿盛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损害自然遗迹、风景名胜区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毛某某、张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损毁按文物对待的古墓葬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中国绿发会诉郑州华瑞紫韵置业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以建设文化展示中心的方式对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替代性修复
——中国绿发会诉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村民委员会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5以在侵权行为地设立警示标识的方式承担替代修复责任
——中国绿发会诉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民委员会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6通过公益诉讼促使幼儿园拆除塑胶跑道、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中国绿发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案例7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沙漠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中国绿发会诉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8项目建设妨碍公众自由通行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中国绿发会诉贵州宏德置业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9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危害环境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中国绿发会诉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10通过公益诉讼促使外卖平台治理一次性餐具污染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案例11特定主体在环境应急事件中所受损害在一定条件下可由“私益”转化为“公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诉兰某某、黔南大德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三编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公布)节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节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正)节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节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节选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节选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节选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2017年4月发布)
十、《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2014年12月发布)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十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6月发布)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
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12月发布)
附表各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