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中国市场化总体进展和分省份排序
(一)全国市场化总体进展:2008~2019年
(二)各省份市场化总体评分和排序
(三)过去12年市场化进展评述
二市场化五个方面的进展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三)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四)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五)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治环境
三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市场化进展
(一)分四个地区的市场化总体进展
(二)分四个地区的市场化各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进展
四市场化指数的构造和计算方法
(一)市场化指数的构造
(二)市场化指数的计算方法
(三)市场化指数的可应用性
五分省份的市场化进展状况
1.北京市
2.天津市
3.河北省
4.山西省
5.内蒙古自治区
6.辽宁省
7.吉林省
8.黑龙江省
9.上海市
10.江苏省
11.浙江省
12.安徽省
13.福建省
14.江西省
15.山东省
16.河南省
17.湖北省
18.湖南省
19.广东省
20.广西壮族自治区
21.海南省
22.重庆市
23.四川省
24.贵州省
25.云南省
26.西藏自治区
27.陕西省
28.甘肃省
29.青海省
30.宁夏回族自治区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六各省份市场化总指数、方面指数评分及排序:2008~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