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业创新的经济效应研究》研究我国零售业创新的经济效应,理论意义体现在:首先,零售业创新内涵研究丰富了产业创新理论。产业创新一词被广泛使用,但其内涵还不统一,《我国零售业创新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熊彼特(Schumpeter,1912)对创新的定义,将产业创新定义为企业创新及其在产业扩散形成产业新生产函数的过程,从创新本质出发明确了产业创新的内涵。第二,零售商创新机理研究是对零售业态创新理论的深入。零售业态创新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21世纪以来,零售业发生了以电子商务等为主要特征的巨大变化,但理论研究进展远远落后于零售业态创新实践。《我国零售业创新的经济效应研究》构建的零售商内、外创新模型把已有业态研究中的服务变量,细分为面向消费者的服务和面向生产商的服务,拓宽了服务维度,分析了两种服务的协同和矛盾,深化和丰富了零售业态创新理论,把新零售与以往零售革命在理论上连在一起。第三,零售业创新经济效应研究丰富了流通经济理论。由于理论研究滞后,流通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受到的重视和得到的支持仍然不够。理论研究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西方经济学研究消费理论与生产理论对于流通问题忽略不计;我国学者由于面临和主流经济学对接压力,对日益重要的流通产业研究甚少并且分散,成果堪以贫困来形容(荆林波,2018)。《我国零售业创新的经济效应研究》以流通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零售业为研究对象,在分析零售业创新的产业经济基础上,从消费二元增长视角研究零售业创新对消费的影响机理,从要素投入视角探讨零售业创新对生产性劳动的影响机理并做比较静态分析。用主流经济学理论研究零售业创新的经济效应,是一次理论分析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