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思想在现实社会治理方面一直体现出积极意义,这一点无论是宋人王安石、清人谭嗣同、近人梁启超都有明确论述。不仅如此,近代中国哲学学科确立后,荀子思想还与英国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相提并论,并被认为是经验主义大师。然而在道德修养层面,荀子思想却显得十分消极,这固然有历史上对“性恶论”形成成见的原因,也是因为已有研究不能展示荀子思想中个人积极向善的理论径路。但是,作为先秦儒家巨子,荀子思想显然不会偏重政治一端,甚至完全滑向法家思想的窠臼,反而应该体现出先秦儒家一直以来的通过个人自觉修养实现社会良好政治的理论径路。鉴此,本书从现有研究的特点、脉络,以及所对应的困境出发,对荀子思想进行了整体的还原与建构。本书认为,现有对荀子思想的片面认识出于对当时思想背景的误解。与现在的世俗社会不同,荀子时代的社会秩序还处在特定信仰的背景之下,荀子所要处理的问题是如何让三代时期的宇宙论模式翻转为以人为本的德性伦理政治模式。也就是说,荀子一方面要凸显人相对于天的主动性,但另一方面又要论证人如何可以自主在人世间实现宇宙中的和谐秩序。在此背景下,本书还原并重新建构了荀子思想中的“性恶论”“天人关系”以及“礼”的相关内容。此外,本书还从荀子思想的理论问题延伸到相关思想史的形成问题,以荀子思想作为特例,论证了诸子学与经学的实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