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堕胎和安乐死的合法性问题是当代哲学、伦理学、政治学以及法学中争论不休的几个重要问题。虽然在哲学或伦理学的层面上,关于它们的争论可以一直持续,但是从法学的视角来看,获得一个确定的答案却是必须的。本书就是获得这样一个答案的尝试:本书引入西方两大权利理论,即意志理论和利益理论,将支持或反对死刑、堕胎和安乐死的主要学者观点理解为某种对生命权的解释,即这些观点或者暗含地将权利视为意志,或者将权利视为利益。 经过对既有观点在生命权解释理论上的认归,本书发现,那些将权利视为功利、利益或意志的观点无法为死刑、堕胎和安乐死的合法性问题提供确定的答案,只有将生命权视为选择,才能够获得这一答案。除此之外,选择论还能够为与生命权相关的其他权利现象提供有力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