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赖以发展壮大的物质基础。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是摸清集体经济家底、理顺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2017年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农业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至少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工作。为便于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人员了解资产清查工作整体要求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内容,落实资产清查工作,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力量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和明确。本书的部分是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的整体部署要求;第二部分是对每一项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具体清查要求;第三部分是对资产清查明细表的填报要求;第四部分是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调整;第五部分是对历年资产清查中存在问题的总结。为便于读者查阅,本书以问答的方式予以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