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出生于明代中期港口城市泉州的商贾家庭,对社会发展持比较开放的态度,对传统道学有深刻的反思和批判,是明代中后期很有影响力的思想家、文学家。李贽一生,追求个性解放,反对“以孔子是非为是非”的思想教条,提倡人各有见,抨击男尊女卑等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留下了《焚书》《续焚书》等丰厚的思想文化遗产,对今天的我们不无启发意义。李贽(1527-1602),字宏甫,号卓吾,又号百泉居士、温陵居士,福建晋江人。他出生于一个世代以经商、务农为业的家庭,十五六岁时因成绩优异进入泉州府学读书,嘉靖三十一年(1552)考中举人,三十五年乞恩就教,从此走上仕途之路。李贽早年为了完成家族责任,常常节衣缩食,陷入贫困的境地。生育七个子女,只有大女儿存活下来,其他六个都死于疾病和饥饿。在艰难的生活中,他悟到“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的哲学思想,从此开始批判“存天理,灭人欲”“三纲五常”等束缚人性的传统礼教。在北京担任礼部司务时,他结识了著名的理学家赵大洲、徐用检、李逢阳等,在他们的引导下开始接触阳明心学。后来任南京刑部员外郎期间,又和焦竑、耿定理等人有深入的交流。万历九年(1581),他辞去云南姚安府知府的官职,来到黄安耿氏家中担任教职。在天窝书院隐居期间,他和耿定理兄长耿定向通过书信辩论哲学问题,二人冲突越来越大。万历十二年(1584),耿定理去世以后,李贽移居湖北麻城,继续和耿定向展开论战。在将自己的书信文章结集,并以“焚书”之名刊刻之后,他遭到耿定向门人的声讨和驱逐,被迫出走武昌。四年后从武昌重新回到麻城,旋即又被再次驱逐,先后辗转于山东、山西、北京、南京等地。七十四岁时,他又一次回到麻城,并准备在那里终老。然而又被驱赶至安徽,后来随门人来到北京。万历三十年(1602),他被锦衣卫逮捕入狱,在监狱中自杀身亡。李贽一生经历坎坷,对儒家礼教大胆怀疑,对现实压迫无畏地抗争,堪称古代社会中真正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