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扬弃了过去国内学者对英国农业史的许多解释。《英国土地制度史》对于16世纪英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圈地运动的规模和历史、租地农场的性质、庄园制度何时消失等问题都做出了全新的论述,纠正了旧说,反驳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和托马斯关于17世纪英国已经确立了产权制度的论点。 《英国土地制度史》提出,在农业史研究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不仅应当关注生产力,而且也应当关注对生产关系、土地所有权、领有制度、经营方式的研究。土地制度作为历史上一个国家一个时期重要的制度,反映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自有统治者及其国家用立法形式对其重要原则作出规定,以保护本集团的利益和协调社会经济秩序。土地法包含了对土地所有权和相关的人的从属关系的规定。对农业经济关系的研究,不能缺少土地法的理解。把土地法的观察作为研究农业史的一种思路非常重要。《英国土地制度史》以土地制度作为观察角度,来勾勒英国中世纪以来农业制度发展变化的线索。英国长期以来被人们认为是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典型范例,人们还认为资本主义起源于农业。其实英国土地史很复杂,封建法律关系一直遗存到近代,如土地所有权、大地产内部的经营方式、以及使用雇佣劳动的规模都需要仔细考察,资本主义时代英国农业经济的组织形式亦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加以概括。《英国土地制度史》还对国内外流行的资本主义起源于农业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为写作《英国土地制度史》,作者多次到英国访问研究。尤其是在雷丁大学乡村史中心做了半年研究,在搜集了18世纪末英国各郡农业调查报告。1968年英国农业渔业部出版的《1866至1966年大不列颠一个世纪的农业统计资料》等原始资料和数百种英文研究专著和论文,资料翔实。《英国土地制度史》是英国农业制度研究的理论创新之作。达到很高的学术水平。《英国土地制度史》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0年年度项目终期成果。对这部书的主要观点,《中国历史学年鉴》(2002-2012)第265—266页有评论。国内刊物《中国农史》《世界历史》等刊物发表了对此书的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