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通过知识的分类和逆推理,证明认识和知识的来源是知觉;围绕着逻辑论证,提出了逻辑作为认识的形式也来源于知觉,指出了逻辑基础规律的来源,剖析了产生新知识的完全归纳(演绎)概括与归纳跳跃的区别,指出了演绎逻辑只是知识转移的工具,不产生新的知识。本书还通过运用所提出的认识原理对两个知名的“悖论”进行解“悖”,探究了逻辑“悖论”产生的原因,分析了消除逻辑“悖论”产生的可能性。 本书提出了“知觉认识论”,建立了以知觉认识世界的理论,剖析了认识、知识和逻辑的来源,厘清了认识、知识和逻辑的关系。“知觉认识论”认识原理的普遍运用,将会使得我们有机会解决认识中留下的原本能够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知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