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种种缺陷引发的正当性危机成为国际社会对其进行改革的导火索。具言之,如投资仲裁庭管辖权的过度扩张、投资仲裁程序缺乏透明度、仲裁庭成员缺乏独立性与公正性、投资仲裁裁决缺乏一致性、投资仲裁程序耗时长、投资仲裁成本高、投资仲裁裁决执行缺乏保障。国固守传统投资仲裁机制,在其基础之上不断进行小修小补,如限制仲裁庭的管辖权,增加投资仲裁程序的透明度,增加合并仲裁条款等等。而欧盟投资法庭体系的问世则是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呈现在国际视野。欧美投资仲裁机制改革各有优点,也存在不足。有鉴于此,本文以铜为镜,以史为鉴,以“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路径及对中国的启示”为选题,为完善中国IIAs中的投资仲裁机制提供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