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诉讼文书、国家赔偿案件文书制作,不断提高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审判工作水平,该书从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和2012年发布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中精选了55个常用文书样式予以收录,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家审定,其中常用行政诉讼文书样式41个,常用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14个,供审判人员参考使用。同时,为了便于查询,该书保留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时的文书样式编号。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法[2015]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2018]335号)对案号的编制、适用与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故该书根据上述规定对所收录文书样式的案号进行了调整。三、由于之前汉蒙双语法律翻译工作较为薄弱,译本极少,该书的翻译更是从零开始、从无到有,全体翻译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才得以完成。该书可谓是首本汉蒙双语对照法律文书格式的读本,能够为蒙古族地区法官审理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和撰写裁判文书提供参考。因时间紧张、经验不足,疏漏或不当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大家及时向该书编写组反映,以便我们在今后的修订过程中,择善而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