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辉,1971年生,辽宁葫芦岛人,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市一流本科法学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航空法特色课程群教学团队)负责人,天津市级线上一流建设课程(民法总论)负责人,天津市级航空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和副支部书记,先后主持(参加)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中国民航局和天津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15项,主持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等教改项目3项,出版《航空运输合同法》《航空保险法》《航空器致第三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研究》《海峡两岸航空法之比较研究》《航空法案例教程:民法总论卷》等专著(教材)10部,发表航空法学术和教学论文五十余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总计20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励6项、天津市级教学名师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航空法学、民商法学和法学教育,主讲民法总论、航空融资租赁法、航空法概论、航空运输合同法、航空侵权法、模拟仲裁和债权法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