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清理司法解释修改条文(111件)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实施《民法典》,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法者,国之权衡也。”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标《民法典》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司法活动充分发挥《民法典》的制度功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后,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开展了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在****及其常委会指导和各有关方面支持配合下,这项工作于2020年12月30日圆满完成,并向社会宣告。本次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对111件司法解释进行了逐条逐款研究修改,这也是此次司法解释清理工作与以往以废止部分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解释清理工作的重要区别所在。决定修改的111件司法解释包括民事类(含综合类)109件、刑事类1件、行政类1件。主要修改内容是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应修改司法解释所援引的法律名称和条文序号、删除个别条文或表述以及增加或调整有关规定内容。为方便检索适用,将修改后的111件司法解释分为民事类(27件)、商事类(29件)、知识产权类(18件)、民事诉讼类(19件)及执行类(18件)5个类别,分别制定、发布修改决定。其中刑事类1件、行政类1件司法解释因为均属关于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故计人18件执行类司法解释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