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作者博士论文 可持续发展是内涵于经济全球化又超越经济全球化的一种关乎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崭新理念。2012年,联合国贸发会制订了《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呼吁各国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和实施国内、国际投资政策。自此,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投资法的良性互动愈加受到学界重视。本书细致分析了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法中的起源、含义及地位,并且聚焦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投资法的融合,思考国际投资法治作为国际法治的重要内容,如何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原则细化到投资政策与投资条约之中,以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投资秩序,推动全人类共同繁荣与可持续发展。此外,本书着重考察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典型投资条约缔约实践,包括中国*新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讨论国际投资条约的可持续发展型改革。在此基础上,本书紧扣我国“引进来”、“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国际投资法律问题,为将“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贯穿我国国际投资法律框架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方案,亦就国际投资法可持续发展型改革中的中国立场作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