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是刑事诉讼形态最完整的体现,也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中心和重心:在刑事庭审现场,法官需基于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意见阐述,方能对侦查、审查起诉的有效性作出结论性评断,并最终决定被告人的命运。我国现行刑事庭审制度以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标志、以2014年启动的司法改革为基点,确立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刑事庭审模式,即:既具备当事人主义的某些特征,又不乏职权主义的元素设置,还带有传统诉讼文化的固有内容。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予以解决。故为了给出一个刑事庭审问题的中国解决方案,本书首先梳理了我国庭审模式、相关制度及程序规范的过往历程,并从审理秩序、庭审功效、职能均衡、规程运作方面的深层原因切入,剖析了刑事庭审虚化背后的典型问题。随后立足于我国刑事庭审所身处的深化转型期,评述了以审判中心主义为代表的新近改革的积极意义,反思了亟待深入展开的学理盲点,并从理论和机制两个维度对本土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升华,对域外的法治要素予以合理借鉴。最后围绕关系到我国刑事庭审未来发展的四个重要问题,即作为前提的程序分流机制、作为主体的证据调查规程、作为保障的庭外相关制度和作为助推动力的智慧创新探索,分别进行了专门化研究,以期在整体上为推动、促进我国的刑事庭审真正走向实质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贡献一定的理论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