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高见泽磨001序/髙見澤磨001引言/第一章清朝末年的司法费/
第一节司法费的诞生/
第二节司法费之司法收入/
一讼费/
二状纸费/
三罚金/
四其他收入/
第三节司法费之司法支出/
一按察司与提法司/
二发审局/
三监狱/
四审判厅筹备处及审判研究所/
第四节司法支出之审检厅费/
一审检厅准备费/
二审检厅运营费/
三审检厅费的来源/
第五节各省审检厅费的筹措之方/
一审检厅费的足与不足/
二地方变通之策/第二章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费/
第一节北洋政府的国库收支/
第二节司法费收支/
第三节司法费整备/
一审检厅废止与司法费削减/
二司法收入的整理/
三经费流用/第三章清朝末年的司法人员/
第一节司法人员之必要人数/
一京师各司法机关/
二地方各省审检厅/
三省城及商埠审检厅/
第二节司法人员选拔与任用/
一司法官考试实施前人员选任/
二司法人员的培育/
第三节司法官考试与录取/第四章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人员/
第一节中华民国成立与司法人员改组/
一中华民国成立与清末留任司法旧员/
二京师司法人员改组/
三地方司法人员改组/
第二节司法官考试严格化/
一甄拔司法人员考试/
二司法官考试/
第三节审检厅裁撤与司法人员供需/第五章清朝末年的审判制度/
第一节清代审判制度/
一清代常规审判制度——逐级审转复核制/
二清末新式审判制度——四级三审制/
第二节清末刑事审判程序/
一京师刑事审判程序/
二顺天府刑事审判程序/
三地方刑事审判程序/第六章北洋政府时期的审判制度/
第一节民国初年审判厅状况及整备/
一民国初年审判厅状况/
二司法机关整备与审判厅裁撤/
第二节北洋政府时期刑事审判程序/
一京师刑事审判程序/
二地方刑事审判程序/第七章覆判制度的适用/
第一节覆判的制度设计/
第二节清末覆判制度适用/
一覆判制度的实施/
二覆判制度与审判程序/
第三节北洋政府时期覆判制度的发展/
一民初一般刑事审判程序/
二北洋政府建立之初的覆判制度(1914年以前)/
三1914年之后的覆判制度/结语/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