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
上编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编
第一部分 商标申请形式审查
第一章 形式审查的一般性要求
第二章 注册申请形式审查
第三章 异议形式审查
第四章 评审形式审查
第五章 撤销注册商标申请形式审查
第二部分 商品服务和商标检索要素的分类
第六章 商品服务分类
第七章 商标文字检索要素分类
第八章 商标图形要素分类
第九章 商标其他检索要素分类
第三部分 其他商标业务审查
第十章 商标变更类申请
第十一章 商标权的处分类申请
第十二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
第四部分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审查
第十三章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审查
第十四章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申请审查
第十五章 商标国际异议形式审查
第十六章 马德里商标领土延伸申请审查
第十七章 领土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后续业务形式审查
第十八章 领土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后续业务实质审查
第五部分 商标申请事务处理
第十九章 商标申请文件的接收
第二十章 商标费用
第二十一章 商标文件的送达
第二十二章 出具和补发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章 商标档案
第二十四章 商标公告
第二十五章 电子申请有关规定
下编 商标审查审理编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
第三章 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审理
第四章 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审理
第五章 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审理
第六章 三维标志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七章 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八章 声音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九章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十章 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十一章 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十二章 特定关系人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十三章 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十四章 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审查审理
第十五章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审查审理
第十六章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审查审理
第十七章 撤销注册商标案件的审查审理
第十八章 《商标法》第五十条的审查审理
第十九章 审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