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云,女,1955年生于南京,三岁始承家传习书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十八、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文联第九、第十届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主席,江苏省政府参事,江苏省文联副主席,江苏省美术馆名誉馆长。全国书法展、「兰亭奖」评审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一级美术师。中央美术学院博导、硕导,南京大学中国书法研究院院长。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模);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科技部「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宣部全国首批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书法奖「兰亭奖」「艺术奖」;中国文联「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文化部「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获江苏省委省政府首届「紫金文化奖章」「江苏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先进个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励和荣誉称号。书法作品曾七次获全国书法大奖。理论专著《书法有法》先后由国内外七家出版社二十七次再版。先后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江苏省美术馆、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内各地以及意大利、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多国举办《书法有法》《不忘初心》《与古为新》孙晓云书法展。著作按时间顺序有:荣宝斋出版社出版《孙晓云书法绘画》作品集、《孙晓云书法精品选》;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中国当代名家书法集·孙晓云》;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出版《孙晓云书小楷老子道德经》、中华传统德育经典《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单行本及「四书」合辑本、《历代家规家训选》《中国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