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昌,男,汉族,中共党员,1915年10月出生,福建东山人。他在福建省东山县工作14年间,带领东山县人民与风灾、旱灾抗争,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改善交通,发展生产,把一个风沙肆虐的荒岛变成生机盎然的东海绿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赢得了东山十万民心。文革期间,谷文昌同志下放到福建省宁化县河口公社红旗大队,带领当地百姓兴建隆陂水库、改良土壤实现水稻亩产上千斤,被当地百姓成为“谷满仓”。习近平总书记称赞他“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一座不朽的丰碑”、是“四有干部”的典范、“县委书记的好榜样”。2009年9月,谷文昌同志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