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藏语称“贡巴”,意为“隐居之地幽静的活动场所”,包括拉康、经堂、僧舍和举行宗教活动的广场等。在西藏,寺院数量极多,建筑庄严,结构恢宏,装饰精湛,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西藏寺院是随着佛教在西藏的传播而逐渐建立起来的。在西藏的寺院中,有许多寺院仿照或吸收了印度和内地寺院建筑的形式和手法,但其基本结构仍然是在石砌或土筑碉楼的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的,使功能、结构和艺术达到了和谐统一。公元7世纪初,松赞干布建立了吐蕃地方政权。松赞干布时期是吐蕃社会进步、经济昌盛、疆土拓展、文化发展的兴盛时期,先后修建了拉萨的大昭寺和小昭寺,并将雕塑和绘画融入到寺院建筑中,丰富了建筑内容。9世纪中叶,末代赞普朗达玛掀起灭佛运动,卫藏地区的寺院被毁,僧人被逐。此后300余年,部落问战争不断。从ll世纪起,西藏各教派建立了不少寺院,著名的有噶举派于ll 8 7年建造的楚布寺等。这些寺院不仅在建筑结构上更加完备,而且在建筑艺术上多有创新。元明清时期,西藏的寺院建筑已获得空前发展,显得高峻雄伟,宏大庄严,不少寺院已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格鲁派兴起后,一改过去其他教派在寺院建筑中无大经堂的格式,着重修建了规摸宏大的大殿(大经堂),一般高在3层以上,主要有拉萨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等,体现了西藏寺院建筑的成就。哲蚌寺、甘丹寺、直贡替寺,佛殿庙宇一般顺山势而起,层层升高,上下衔接,高低相配,组成浑然一体的完美建筑群。大昭寺开创了西藏平川式寺院建筑的新格式,它的屋顶及四周装饰全系铜质镀金,斗拱式柱上雕有裸体和着衣人物及禽兽等,这些都巧妙地融合了多民族建筑艺术于一体的艺术形式。西藏寺院吸收了内地寺院的做法,具有封闭式的特点。具体可分为实体式、天井式、廊院式、都纲式四种,其中以“都纲式”为*建筑成就的代表。所谓都纲式建筑,即平面呈“回”字形,中部升高,周围是回廊的形制。在这种形制中,殿内立柱纵横排列,对于较大的殿堂就显得非常气派。如哲蚌寺措钦大殿就有立柱183根,其中支撑着中部屋顶的柱子挺直高昂,更加增添了神秘的气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