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省投进状
春秋卷第一(隠公元年至四年)
春秋卷第二(隠公五年至十一年)
春秋卷第三(桓公元年至六年)
春秋卷第四(桓公七年至十八年)
春秋卷第五(庄公元年至十五年)
春秋卷第六(庄公十六年至三十二年)
春秋卷第七(闵公元年至二年)
春秋卷第八(僖公元年至七年)
春秋卷第九(僖公八年至十九年)
春秋卷第九(僖公八年至十九年)
春秋卷第十(僖公二十年至二十七年)
春秋卷第十一(僖公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
春秋卷第十二(文公元年至九年)
春秋卷第十三(文公十年至十八年)
春秋卷第十四(宣公元年至八年)
春秋卷第十五(宣公九年至十八年)
春秋卷第十六(成公元年至八年)
春秋卷第十七(成公九年至十八年)
卷十八至卷二十阙
春秋卷第二十一(昭公元年至八年)
春秋卷第二十一(昭公九年至十三年)
附录一:春秋纲领
附录二:宋史 张洽传
附录三:端平元年八月初一尚书省付临将军询访张洽着述劄子
端平元年九月临江军牒上观使着作秘阁郎中
端平元年九月张洽申临江军请修改着述候允当进书状(附小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