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作者博士论文。省制是地方行政区划中一级的行政制度,一直延续至今,且变得越来越重要。国民政府时期的省制始自1925年7月的广东省政府建立,直至 1949年结束。这是省制历史进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对这一时期的省制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省制研究是系统厘清和完整记录民国时期地方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界对国民政府时期省制的系统整理和研究相对缺乏,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还有待于学术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本书通过对省制及其运作实况的历史透视,力图展现整个国民政府时期的省制历史真相,检视省制运作状况及其利弊得失,进一步对国民政府及其地方政治社会有个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书稿着重考察的区域为长江中下游6省,即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安徽,同时兼顾广东和福建等省。书稿尝试综合运用宏观的制度考察与微观的个案分析,从史料出发实证分析,在史料中寻找问题,从史料分析中总结经验教训。以期提供一项重要的地方制度研究的纪录,有助于加深地方政治的研究,进一步丰富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