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提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以来,各地政府都在积极采用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养老服务提供当中,以期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养老需求。虽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合作提供养老服务扩大了社会养老服务的惠及面,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的困扰。一些养老服务合作供给实践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社区助餐点运营不佳、日间照料设施空置率较高等。在理论上可行的社会福利多元供给,为什么在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实践中没有产生与之相符的理想效果呢?为了探寻答案,本文用合作生产这一学术术语对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实践进行概念化,在文献回顾与概念思辨基础上,将上述实践难题细分为三个研究问题:一是在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下,养老服务合作生产是如何在复杂环境中产生的?二是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之间进行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三是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合作生产适用什么情形及可行条件?本文以组织管理理论为起点,以福利多元理论、政策工具理论和网络治理理论为支点,建构了一个包括合作设计、合作运行、合作评估三个流程阶段、九个数据分析维度的整体性分析框架,探寻养老服务合作生产得以完成且稳定运转的内在逻辑,并由此建立类型划分的维度,对养老服务合作生产模式进行类型学比较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使用SPS案例研究方法,对来自上海、北京、浙江的四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半结构化访谈、焦点小组法获得一手数据,并结合搜集的二手数据进行三角互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