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于2020 年1 月7 日发布《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JTG/ T 5640— 2020),自2020 年3 月1 日起施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编制了《广东省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 发〔2019〕45 号)的有关精神与要求,推进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 号),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着力构建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考核保障四个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安排养护资金投入,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迫切需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JTG/ T 5640—2020)进行补充和细化,从而更加有效地指导和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