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始终将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贫困地区实现全面小康牵挂于心。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更是对做好新时代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承担的“托底性民生保障政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托底”项目),自2015年起每年对城乡困难家庭进行追踪调查,紧密对接中央大政方针和宏观政策,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评估和研判托底性民生保障政策实施效果和社会需求。为了深刻总结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研究展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社会救助如何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切实解决相对贫困,助力促进共同富裕,2019年“托底”项目对脱贫攻坚与社会救助实践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保障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兼顾社会效率和公平,促进社会良性发展,是社会政策的一项重要功能。近年,我国社会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特别是在稳住脱贫底线、解决深度贫困和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上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这得益于多年来社会救助政策在对象认定条件、审核审批程序、核对机制、动态管理、监管机制、核查制度、制度衔接等方面不断强化举措、健全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推动出台并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二是着力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三是加快健全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但是也应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水平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从救助手段来讲,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及其他遭遇不幸而陷入贫困的社会成员,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帮助,更需要围绕综合援助等服务项目进行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从救助范围来讲,针对农村贫困失能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社会脆弱人群的兜底保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保证他们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真正做到坚持人民至上,实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决不允许出现“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景象。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国困难群体生活质量及社会政策需求变化,2019年“托底”项目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对“社会救助兜底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与兜底保障”等10项社会救助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性考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