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效形式之一。土地流转后会衍生出两类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土地的流入方,即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休;二是土地的转出方,即普通的农户。与土地流转之前相比、双方与土地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流入方会由普通的小农转变成合作社的经营者、股份合作社的老板、家庭农场主、种植大户等:转出方则可能成为更次一级的小农或者成为无田可种的农户。土地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一种保障,土地流入会增加土地种植规模,而土地转出会失去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土地,从这个意义上看,土地流转可能给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不同的风险。本书既有对社会风险理论的分类讨论,又有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风险异同的实践总结与提炼。该书分别回答了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在哪里、为什么会存在风险、如何应对风险以及各主体对社会保障的实际需要等问题,后构建社会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