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书稿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酝酿,到今年2月定稿,其间,经历了近大半年时间。半年来,我们借助图书馆和网络媒体,集中时间和精力对中国作家和知识分子的学术违规事件进行了重点跟踪和悉心研究。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从初来自个人情感方面的震惊,到后来案头工作客观冷静的整理笆梳,可以说,我们在关注当今中国学术和知识腐败的社会文化命题时也在重新认识和理解中国当今知识分子的社会属性和文化语境中的价值呈现。当然,“媒体”、“剽窃”、“抄袭”和“官司”这些个关键词也一直是我们先于本书读者先接触到的认知。 所有的资料汇集到一个非常庞大的规模后,我们开始思考,该以怎样的主题向读者展示我们的批评视野和内心感受。刚开始,针对这些资料,我们确立了自己作为作家立场和民间知识分子对中国学术腐败和学术违规事件的批评主题,制定了写作大纲与出版社交换意见,甚至还试着书写了一些章节,但随着对案头的采自媒体的资料的归纳与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这种原创方式非常麻烦。首先,来源于事件与当事人的深度采访无法完成,一些被媒体曝光的学术违规事件——涉嫌抄袭与剽窃的当事人一听我们说明的意图,立马就挂断了电话,迫使我们的工作陷入僵局;其次,面对各种繁复庞杂的资讯、尤其网络资讯,我们很难鉴别真伪,既然这是一部针对中国的知识腐败提出批评的书,那么在建立和完善批评话语体系的前提下,就应该对事件当事人、关联者的写作荣誉和学术生命负责,基于此,就一些无法确定其事件真伪和消息来源是否准确的文字,我们广泛征询各方意见,终和本书的责任编辑刘乃亭先生达成共识,凡网络资讯,我们全部忍痛割爱,不予使用;第三,面对各种话语批评体系,作为作家,我们的专长是用想象和具体的文字发言,而与其相关的学术批评则要勾连各种学理脉络和学术概念,按布厄迪尔的观点,它要涉及到我们自身的学术身份和学术场域,虽然根据自己平时的阅读和基本学术修养可以建构我们的批评话语,但这毕竟不是我们的强项,当然也和当初“让知识分子和更多的读者来关注中国的学术建设”的想法相距甚远;再就是,一部拥有民间立场和非学术身份的学术批评毕竟与庄严圣洁的学术品质、乃至严肃的学术机制不相吻合,……诸如此类的问题困扰着我们,几乎让我们放弃了当初的那些非常不错的创意和设想。搁置这个选题计划大约一个多月时间之后,当我们在自己的阅读背景中翻检出“田野采样”的概念和瓦尔特·本雅明关于“拾垃圾的知识分子”的论述时,我们的批评方向和方法才逐渐明晰下来。 瓦尔特·本雅明认为,作为知识分子的角色,当他面对各种阅读资料和相关文本时,自身与文本的关系俨然“拾垃圾者”和“城市垃圾”的对应,就是说,当你面对许多庞大的文本之时,就知识分子的有机性和“文化炼金术士”的作为来说,你应该像“拾垃圾者”一样对你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或者“分门别类”,然后根据你所整理与归纳的某个方面,按个体与客体的关系要么进行批评对话,要么发出类似“SOS”那样的预警。聪明的犹太学者瓦尔特·本雅明提供的概念和论述激活了我们的思路。当然具体涉及到瓦尔特·本雅明的那个“*的野心”,即“用引文构成一部伟大的著作”,将“引文”从“原文”中解放出来的学术理想时,在距离文化中心尤其偏远的西域新疆,我们就这样被一个诱惑牢牢地吸引住了。于是,我们决定用从媒体采集到的资料来完成一部瓦尔特·本雅明未曾完成的关于知识腐败的编年史的书籍的梦想。我们的目的是将编年史的学术规范与社会热点透视的媒体视野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作为知识界的案头研究,本书的出版可以为之建立比较扎实的田野资讯,还可以为国内正在逐步完善的学术机制提供来自预警系统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普通读者对中国学术违规事件的阅读和关注,本书会给大家提供为广阔的认知视野,当然,无论是精英知识分子,或者还是普通的读者,我们也希望通过阅读本书对大家正确理解和重新反思知识分子的社会属性、乃至文化定位有所裨益。 我们确定了《中国知识腐败档案》的编年史主题,按“媒体警报”、“倾斜的殿堂”、“非杀人游戏”、“规训与惩戒”的章节构成对初的创意主题的修复。在“媒体警报”中,我们依据时间顺序对2000至2004年之间的学术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的违规事件进行了辑纳,同时就青年作家余杰涉嫌剽窃的揭露文章与他本人和相关人士的辩证进行了属于“引文”中的“他者”与本书“作者”双重“在场”的隐性书写;在“倾斜的殿堂”中,我们植入了北大博导——社会文化人类学学者王铭铭教授涉嫌剽窃美国学者哈维兰学术著作的事件经过;有了对作家和教授构成的高级知识分子的综合纵深式的间接描述,在“非杀人游戏”和“规训与惩戒”两个章节中只要前后呼应,顺势展开后来者“少年作家郭敬明”与庄羽的著作权纠纷案,以及耐人寻味,引发深思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的双重版权官司个案,这部《中国知识腐败档案》的植入瓦尔特·本雅明语境中的大文章似乎也就有模有样了。 书稿完成后,考虑到知识腐败这一题材的严肃性和作为“作者”必要的自觉自律,虽然这带有学术实践的目的,我们完成了自己理解中的瓦尔特·本雅明的愿望,解放来自各种媒体的“引文”完成了自己“创作的书”,但在著作署名的关键环节上,我们却不敢掠他人之美,犯下与本书涉嫌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的名作家和名教授那样的低级错误,因而我们将此书的“著”,按照国内的著作出版之惯习,将引用的媒体和作者的名字一律连同单篇文字署名在文章的相关部分,仍将我们充满艰辛的学术实践和文本试验慎重地界定为“编”。 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既是按田野采样和有关学术脉络编撰而成,我们就不能代表相关媒体和有关作者的观点,一切与本书有关的法律责任不在编者承担的责任范围之内,我们的行为仅仅局限于我们对中国知识腐败记录的田野采样和我们对某种学术实践和文本试验的身体力行。再就是,由于时间关系和编者的学养有限,本书或许存在不少谬误,因此,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专家和读者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