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60多年来,广大国有林场干部职工忠诚国家绿色使命,在偏僻边远的荒山荒地和残次林地白手起家、艰苦创业,为我国林业事业和生态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目前,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4855个,经营面积11.5亿亩,占我国国土面积的8%,其中森林面积6.7亿亩,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森林总蓄积量的23%和17%,已成为我国生态功能完善、森林资源丰富、森林景观*美、生物多样性富集的区域,是我国全体国民巨大的公共产品和宝贵生态财富。